导读 8月科学教育网苏苏来为大家讲解下。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改名,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第1位网友观...

8月科学教育网苏苏来为大家讲解下。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改名,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1位网友观点:

  【一周曝光台 | 5人接受审查调查】上周(5月3日—5月9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和各设区市纪委监委通报:5人接受审查调查。

  审查调查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主任朱维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句容市公安局郭庄派出所所长夏祖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兴化市商务局原市场运行与商贸服务科科长仇智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东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高光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邱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清廉江苏

第2位网友观点:

  【法护发展】快递公司员工受贿、索贿14万,被判7个月

  民营企业“后院失火”“监守自盗”等内部贪腐现象导致的职务犯罪已经成为困扰民营企业家、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大难题,不仅损害了公司的权益、商誉,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近年来,随着营商环境法治化的不断推进,民营企业整体法治意识有了较大提升,不少民营企业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或成立法律服务部门、风险监管部门等增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以大刀阔斧的姿态向“内部腐败”宣战,不仅主动清理“门户”,而且敢于自揭“家丑”, 敢于向反腐“亮剑”。

  接下来,晋法君带领大家了解一起晋江法院受理的民营企业通过内部监管部门挖出“蛀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审判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丁某利用担任某快递公司旗下福建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队长的职务便利(车辆的承包和运输路线、维修、维护、租停车场等),分别向雷某忠、郭某、莫某伟、李某明索贿50000元、60000元、10000元、10000元;分别收受莫某伟(江某青委托)、刘某凤贿赂款5000元、5000元,合计140000元。被告人丁某分给其下属李某友赃款5000元。

  2022年1月10日,被告人丁某在他人陪同下到晋江市公安局投案。案发后,被告人丁某、李某友分别向晋江市公安局退出上述其分得的赃款135000元、5000元。

  【审判结果】

  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利用担任福建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队长的职务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丁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已退出分得的全部赃款,审理中,预缴罚金50000元,予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丁某和李某友退出的赃款共计140000元,系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被害单位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称案发后,被告人丁某的悔过行为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公司的商业信誉,请求对其依法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丁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并结合其基本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的审前社会调查情况,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以被告人丁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治理的一大难点在于腐败证据的收集,加之不少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被发现,作案与发案存在较长时间差,加大了取证难度,实践中经常出现案发时企业自身难以统计实际损失数额的情况,更加难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控诉企业人员的犯罪行为。在上述案件中,某快递公司通过成立廉政合规中心、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企业内部腐败治理工作,不仅及时揪出“蛀虫”,防止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还高效固定和收集犯罪证据移送司法机关,提高了该案刑事打击力度及对企业的保护效果。

  晋法君告诫大家,民营企业应将治理内部腐败、预防犯罪关口前移,着力健全针对职务犯罪的内部预防和打击机制,充分发挥业务部门、风控部门、监察与审计部门“三道防线”的腐败治理作用,特别要注重加强对财务、采购等重点风险部门和贸易、仓储等重点环节的审查与监督,增强对职务犯罪的风险的防范预警及监控,全面挤压职务犯罪的空间,进一步推动业务完善和发展,从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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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快车#

  开远铁检 11月5日,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应邀到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工务段,为100余名党员干部讲授预防职务犯罪相关法律知识。检察官结合国有企业性质,以国有企业员工职务行为风险防控为重点,深入阐述了职务犯罪的入罪标准、预防措施等,警示他们正确使用手中权力,珍惜岗位,敬畏法律。

  (周莉 邢薇)

  安顺平坝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对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仔细询问,了解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石冬梅)

  成武 山东省成武县检察院近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人民监督员与案件评查小组一同,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从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开展评议,并认真填写案件评查意见表。

  (李瑞娟 陈丹)

  盐城盐都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部分中小学校、社区,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宣传。检察官重点围绕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防范校园暴力、预防性侵害等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希望学校、社区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陈洁)

  大田 福建省大田县检察院近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最高检禁酒令等纪律文件,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部分干警在会上汇报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表示会守住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周秀偶)

  桐柏 近日,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反间谍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常识,进一步扩大反间谍法的民众知晓率,提升群众国家安全意识。

  (周闻胜 郭冬冬)

  马鞍山花山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近日编发《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主要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出具量刑建议等廉政风险点较高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廉政风险目录,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并下发到每位干警手中,要求对照执行。

  (李平)

  永顺 近日,湖南省永顺县检察院召开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该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参会。会上,该院代检察长就辖区2017年至2019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数据作了汇报,同与会人员共同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就如何更好地落实制度进行探讨。

  (彭慧敏)

  丰顺 广东省丰顺县检察院近日组织青年干警拍摄学习民法典微心得小视频,通过快板、情景剧等生动活泼的表演,阐释好意同乘、高空抛物、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这些小视频计划在各类普法活动中展播,旨在帮助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法典。

  (罗增君)

  石城 近日,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全体干警集中观看红色优秀影片《古田军号》,体会当年革命成功之路的非凡历程。观影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重温那段峥嵘岁月后更加明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意义,会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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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川 11月2日,甘肃省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应邀为该县工信局、财政局等单位财务人员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就发案原因、特点及危害等进行深入剖析,提出预防对策及建议,告诫他们要切实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严守财经纪律,远离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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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守廉洁纪律 永葆清廉本色】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交通银行忻州分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赴忻州市廉政教育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主题党日活动。

  蔚一凡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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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30万无力赔偿才追究刑责。愿意且有能力赔偿,再大的物损也不会追究的。//@熊鑫律师职务犯罪辩护与预防:如果这样,另当别论//@WhatAHansel:结论不要下太早,她撞那棵树是百年古树国家级珍惜植物,价值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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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有不慎就入罪!信贷员因未对借款用途开展调查放款200万,获刑1年,近3年已有数百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8月,赵某到河南鹤壁某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信贷员姜某某负责贷款业务审核办理。为申请贷款,赵某提交了一份虚假的施工合同,证明自己承揽了建设工程,谎称借款用于工程项目。

  办理过程中,姜某某未对赵某的借款用途开展调查,银行向赵某发放了贷款200万元。贷款到期后,赵某不能全部还本付息,法院起诉后进入执行程序。

  2021年9月,姜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最终法院因蒋某某违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对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其实,如果蒋某某在贷款审核时能够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对赵某提供的施工合同进行调查(调查方法很多,比如查看招投标信息,向发包人函询,实地查看等),完全可以避免后果的发生,自己也不至于失去工作,还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违法发放贷款100万元(现已修订为200万)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现已修订为50万)以上的,就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可见,其实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事追究。

  律师检索,近3年来,全国就有至少386人因该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布裁判文书。

  #职务犯罪辩护及预防##河南##贷款#

第8位网友观点:

  中石油3名干部被查,其中2人曾在办公厅工作,1人曾任正处级秘书,均是今年刚退休

  据报道,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原副主任范宁、机关服务中心原调研员郑佰涛、长庆油田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新能源事业部经理高占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

  范宁系1962年4月出生,2005年至2021年期间,一直在中石油办公厅工作,先后任正处级秘书、文电处(保密办公室)处长、副总经济师、办公厅(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石油档案馆馆长等职务,2022年4月退休;

  郑佰涛为1962年5月出生,2009年至2017年,中石油办公厅(总裁办公室)行政事务处正处级干部、副处长、处长,2022年5月退休;

  高占武长期在长庆油田工作,分管新能源业务,安全环保、安全监督、节能与质量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监督,矿权巡护、综合治理,公共卫生、疫情防控,车辆运输、原油管道输送等工作。

  作为老百姓,相信大家关心石油领域反腐工作,同时期待油价涨幅不要过快。小伙伴们,您赞同吗?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职务犯罪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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