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您好,今天小编胡舒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公司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是什么东西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公司...

您好,今天小编胡舒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公司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是什么东西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司章程应于公司设立初就拟定好了,公司章程的首次生效应是公司登记之时,即工商登记部门向公司签发营业执照之时。

2、公司章程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就公司的相关事项签署的法律文件,并且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有约束力,其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是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协议,该协议是就公司的事项的约定,协议的各方的身份是公司的股东,因此,只有公司成立后,即只有公司以后,才有公司的章程的效力,而公司一旦设立(公司的设立时间为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公司章程就对公司、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有约束力,是故,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为公司登记设立时。

3、  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文件,即使有的公司章程需要行政监管部门的审批(如外商投资企业、金融企业),但只要公司章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关部门就无权干预公司章程的内容,因此,公司章程可能有的内容并不限于公司成立后的公司行为的规范,可能还有公司章程的签署者们就公司设立事项的约定(本来这些内容应该是公司合资协议的内容),这些内容的法律效力并不因公司未设立而不生效,可参照的法律规定有最高法院外商投资企业司法解释一中规定的合资或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东报批义务,该义务并不因协议未经商务部门审批而不生效。

4、  另外,虽然实务中,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审查公司章程,甚至有时要求公司设立登记人员删除他们不认可的内容,但是,从法律上来说,笔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无权审查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是工商登记的备案文件,而不是报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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