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未成年进行有偿陪侍的认定(家子说法:男子介绍未成年有偿陪侍获刑)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介绍未成年进行有偿陪侍的认定,家子说法:男子介绍未成年有偿陪侍获刑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涉嫌让未成年少女陪酒,惠州一酒店KTV多人被刑拘。3月16日凌晨,惠州16岁少女刁某在该KTV陪酒时,被多人灌酒,之后跳江身亡,引发舆论关注。此后媒体爆出,该酒店KTV利用多位“妈咪”组织女孩提供陪酒服务,其中未成年少女就有10多位,最小的才14岁。4月30日,该酒店被警方查封。据报道,目前警方已刑事立案,且已刑拘多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新闻来源:澎湃新闻)
#家子说法#
1、果然,此前家子在分析这个案件时,已经指出,这家KTV相关人员已涉嫌构成犯罪。警方的这一系列行为印证了家子之前的推测。
2、KTV被封,人员被刑拘当然不是因为刁某死亡。
因为根据此后一系列的报道,刁某的死亡是自杀导致,对于刁某的死亡不存在刑事犯罪。
但随着刁某的死亡,暴露出的是这家酒店所开办的KTV存在组织有偿陪侍的问题。
普通的组织有偿陪侍,只是行政违法行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只是停业整顿3到6个月,最严重的也不过是吊销经营许可证,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
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案件的性质却就变了。
因为组织有偿陪侍属于由公安机关打击的行政违法行为,而作为成年人组织未成年人实施治安违法活动,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具体的罪名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这项罪名出现的历史并不算太长,是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的。
当时社会中存在一种现象,一些不法分子知道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就组织这些未成年人实施一些违法活动,来躲避刑事处罚。比较典型的是在一些城市,大量出现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的现象,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也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
正是为了打击这种现象,刑法设立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专门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治安违法行为的行为。
这一罪名的一般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惠州这个案件中,相关人员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还需要警方的调查结果。
但其实这类案件中,往往同时存在着组织卖淫等衍生犯罪。
而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量刑起步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罚比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要严重的多。
不知道惠州这个案件中是不是存在这种情况,希望警方在调查中能够注意核实是否存在这种行为。
3、不管如何,这一案件反映出现代社会拜金文化对青少年的侵蚀现象是十分深刻的,希望各位家长,相关部门能够注意到这点,加强对未成年正确价值观的引导。
最后,大家对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家子和大家一起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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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从新闻里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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