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于正新浪博客,于正博客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第1位网友观点:  2006年,在一系列的...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于正新浪博客,于正博客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1位网友观点:

  2006年,在一系列的投诉后,晋江管理层对于《后宫甄嬛传》一文进行了通篇比对。

  随后发现全文有大大小小30多处情节、语句等与《斛珠夫人》、《寂寞空庭春欲晚》、《和妃番外》、《冷月如霜》、《双成》等文章如出一撤。

  为此,晋江管理层做出了“流潋紫公然违规,向被抄袭者道歉”的决定。

  然而,对于这一决定,流潋紫深表不服,并说道:“这篇文将近40万字,绝大部分是我的原创,涉及情景描写雷同的,我也会做出相应修改,针对整篇文而言,我不认为我抄袭。”

  就此,拒不承认抄袭的流潋紫离开了晋江,在个人的博客上开始连载小说,直至小说出版。

  2011年,小说《后宫甄嬛传》被改编成电视剧《甄嬛传》,并获得了空前的成功。

  流潋紫在剧中不仅跑了龙套,更因为《甄嬛传》的热播实现了名利双收。

  她先后成为了浙江省作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委员以及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风头一时无两。

  而因着《甄嬛传》的备受好评,流潋紫曾经抄袭并拒绝道歉的“记忆”则被淹没在了赞誉与时光里。

  然而,随着《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作者唐七公子深陷“抄袭风波”后,流潋紫也被再次想起。

  只因畅销书作家匪我思存发布多条微博指责流潋紫《甄嬛传》、《如懿传》抄袭了她的作品,并将依法维权。

  为了证明此事的可信度,匪我思存还例举了被抄袭的一个小细节。

  匪我思存说:“我当年记错了一首诗,结果她连错别字一块原封原抄过去了。欢迎大家找哪句诗。”

  此言一出,细心的网友马上扒出了正是甄嬛在梅园祈愿说得那一句“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而其原句应为“朔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

  更可笑的是,这一错漏甚至还被原封不动的搬运到了电视剧中。

  但,细想剧版编剧中有着流潋紫的身影,那也就容易解释了。

  而,这只是其中的一处细节重合。匪我思存更是举例了她多处错别字被流潋紫搬运至《甄嬛传》以及《如懿传》的事实。

  一次可以说它是巧合,两次也可以说它是巧合,然而三次那么它的存在可能就要变成合理了。

  所以,在《如懿传》开播后,也经历了因为抄袭引起的禁播“抵制”。

  如今《如懿传》因着其他原因被下架,虽理由不同,倒也起到了无数观众呼喊的“禁播抄袭剧”的初衷。

  然,随着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签名抵制于正与郭敬明的公开信一出,一时间倒也让《甄嬛传》备受热议了起来。

  【其中的缘由是什么?】

  在我看来,我外乎以下三点:

  @留人泪 说:

  一来是原著抄袭,被改编成电视剧之后,难道就能摆脱抄袭的嫌疑吗?

  其中,“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这一明晃晃的证据还在,就更为可笑了。

  二来,相对于于正,郭敬明可着一个人抄袭的行径,流潋紫则是搬运了多位作者的文章,称其为“作品的搬运工”也是恰如其分。

  而她与于正、郭敬明相似之处在于,她也从未向那些被她抄袭过得人致歉。

  宁愿被“踢出”晋江,也不愿意承认错误的态度倒是与于正、郭敬明如出一撤。

  三来,如今流潋紫也赫然晋升编剧的行列。

  在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签名抵制于正与郭敬明,并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之时,流潋紫难道不应该遭遇抵制吗?

  主要这111位名单中,赫然还有《甄嬛传》编剧的一席之地。

  故而,看起来讽刺的同时,要让网友呼吁如果要抵制,那就将已然抄袭的抵制彻底。

  《甄嬛传》备受好评,依然掩盖不了流潋紫背后抄袭存在的问题。

  她与于正、郭敬明唯一的区别或许只有她不上综艺节目做导师去指导演员如何演戏吧!

  你认为抄袭剧的编剧再去呼吁抵制抄袭是否可笑?

  是否有必要将抄袭的编剧、作家等人一网打尽,还原创一片净土呢?

  欢迎分享。

  #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

  #八卦手册#

  #八卦手册人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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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位网友观点:

  昨天晚上《巡回检察组》编剧余飞发长文表示联合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签名呼吁社会各界: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这里面他专门点名批评了于正、郭敬明,认为他们一些综艺节目里被人称为导师,节目内外联合炒作,没有给青少年树立好的榜样,尤其指出他们两个在法院下了判决书之后也没进行道歉的因为做出批判。

  说实话我还是非常希望我们整个社会可以重视起对于知识文化产权之类的保护,创作不容易。

  作为一个小小的写文章的我来说之前也看见过有人原原本本的把我的文章抄袭发到别的平台,没有注明出处,对于那些剽窃别人成果的人那就是偷东西,我们辛辛苦苦的创作出来,你们不用花几分钟就直接发布出去,并获取利益,对于踏踏实实的创作人来说真的是很大的伤害。

  之前我听一个朋友说过,他在2005年博客上发表了一些感想,没想到2007年就成了某位歌手的热门歌曲,同样的没有改一个字,他曾经想过去交涉,但是对于我们这样没钱没权没势力的人来说维权太难了,他们有专业的公司,有专业的律师,也有钱,而我们可能连请律师的钱都没有,很无奈,最后就不了了之了,这就是现实。

  也真心的希望余飞他们的联名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吧。

  #我要上微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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