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税如何征收(武汉房产税征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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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产税如何征收
武汉房产税是指在武汉市内,为了健全财政收入管理体系,发挥税负重要作用,因而于2018年6月1日出台了《武汉市房产税暂行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在武汉市内对一般居民及单位房屋的所有权人(房东)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总体而言,武汉市房产税的征收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征收范围
根据《武汉市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武汉市的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持有房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a)一般居民;(b)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租赁等物业服务经营的单位。
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当地单位房屋持有人需要交税主要分为:(一)使用单位房产长期租赁的房屋所有权人;(二)住宅性质的单位房产的最大持有人;(三)企业家庭式单位房产的最大持有人。
二、征收标准
根据《武汉市房产税暂行条例》及配套政策文件,武汉市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产税征收,计税标准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作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收税;当地单位房产长期租赁税收标准按照每年最高收税标准限定,最低比例为0.196%计算;企业家庭式单位房产的最大持有人,按照实际的持有情况进行计算收税。
三、缴纳方式
根据《武汉市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居民及具体单位房屋的所有权人(房东)都应在武汉市国税局指定的地点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可以通过网上缴纳、银行转账、电子缴费等方式实现。同时,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未按时缴纳的,应当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本税款数额的3%每日计收,最高收取期数为120天。
四、免征情形
根据《武汉市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免征:
豁免一般居民及持有人本人住宅房产税;豁免非经营性自用单位房产持有人本人住宅房产税;豁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住宅房产税;豁免住宅用房建筑结构改造或者拆除时,某种所有权人被强行征收房产税;豁免农村集体经营性用房;豁免企业家庭式单位持有人不承担纳税义务的持有情形;豁免公共建筑、公共设施、重大水利项目、设施项目及行政审批授权建设的持有人收取的税款。
总之,武汉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一般居民及单位房屋的所有权人,计税标准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作为基础,缴纳方式有网上缴纳、银行转账、电子缴费等,且还存在免征情形。
武汉房产税征收对象
武汉房产税是指武汉市公民在武汉市境内交易房产时,由双方当事人承担缴纳的住房产权交易税。武汉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新建商品房、二手商品房、新建商用房和二手商用房的买卖交易:主要指买卖双方,凡在武汉市境内交易住宅房产(包括改建、翻新、加建等,下同)的,均应当缴纳房产税。
二、出租、出借等投资运营类:包括住宅房产租赁、屋内室外的店面或写字楼的出租、出借、转让等,买卖双方均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三、法定继承:指法定继承人继承登记武汉地区属于特定行为认定范围的住宅房产时,继承人应当缴纳房产税。
四、住宅改造和销售:即住宅改造工程是指住宅房产所拥有者重新调整住宅房产规划、装修、翻新等,造成新的住宅房产时,承担人士需要缴纳房产税。
五、住宅及非住宅性建筑物的拆迁:街道管委会、市管组织拆迁的住宅和其他民用房屋(含商业、改建、拆迁再建等),以及城市规划统筹的公共建设规划内的拆迁住宅,均需缴纳房产税。
以上就是武汉房产税征收对象的详细描述,应当使用户足够清楚地理解到武汉房产税征收对象的范围和要求。对于征税要求,武汉房产税征收税率根据纳税人所交易房产的性质、交易价款以及实际情况而定,不同交易价款和形式也有不同的征税要求,因而缴纳房产税的双方要清楚交易的属性和征税要求,以免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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