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明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王洪明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几个农民是如何让拐卖越南籍妇女的?
他们原本是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的几个农民,却相互邀约拐卖在中国打工的越南籍妇女。
于是,一起拐卖越南籍妇女的大案便由此拉开了帷幕。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11月22日,黄立文伙同熊志全、项保成等人在河口县桥头乡簿竹箐村委会大塘村的公路边,强行将途中遇到的越南籍妇女陶某丙和杨某、越南籍男子吴某丙拉上摩托车驶往河口县南溪方向。
当行至河口县桥头乡时,吴某丙跳车逃走,陶某丙和杨某被黄立文等人带至河口县131电站上寨王林光租住的7号房内。
在该租住房内,黄立文、项保成、马正荣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轮奸杨某,熊志全、熊应发、王林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轮奸陶某丙。
2014年4月,黄立文伙同他人将越南籍妇女量某川、量某商、量某聂从越南老街拐骗至中国境内。
其中量某川被卖给王海,后王海伙同王洪明在文山县平远街某饭店,将量某川和另一名越南籍妇女杨某以92000元的价格卖给吕志和董辰辉。
被害人量某川和杨某于2014年7月被河北省新乐市公安机关解救。
2014年7月31日23时许,黄立文、侯付荣、杨顺林等10名农民,按照事先约定计划,持刀、甩棍、绳子等工具步行至河口县南溪镇龙堡村委会马岩河村山上地棚内,强行对地棚内的10名越南妇女实施捆绑。
他们将其中较年轻的杨某如、万某甲、万某乙、杨某幸4名越南籍妇女强行带至汪国正驾驶的微型车上。后黄立文、侯付荣、杨顺林等人共同将4名被害人带至蒙自贩卖。
贩卖途中,4名被害人被黄立文、侯付荣、杨顺林等人带到路边的树林里强奸。
此后,杨某如、万某甲被卖给村民张文学;万某乙、杨某幸被卖给当地村民王波、陶春芬。
警方调查发现,王波、陶春芬在当年7月份,还在蒙自冷泉附近购买了被他人从越南拐骗至中国境内的越南籍妇女崇某松。
所幸的是,天网恢恢疎而不漏。2014年8月2日21时许,黄立文因涉嫌拐卖妇女犯罪被当地警方依法抓获,其他犯罪成员也纷纷落网。
黄立文被抓的次日,被贩卖的越南籍妇女崇某松、万某乙、杨某幸等人最终被警方成功营救。
此外,据警方调查得知,黄立文还涉嫌贩卖毒品罪。
2014年7月底,黄立文到河口县八字河购到一块毒品海洛因和一包甲基苯丙胺,后将上述毒品藏匿于河口县老财政局2楼熊应华租住的房间。
在公安机关对其实施抓捕过程中,将毒品装入挎包后丢到住宿楼后面。
在黄立文被抓获后,主动供认从出租房后面地上查获的毒品系其抛弃的毒品。
经称量、鉴定,查获的毒品分别为海洛因36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24克。
最终,一审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认定黄立文犯拐卖妇女罪、贩卖毒品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十余名犯罪嫌疑人也获得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宣判后,黄立文等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黄立文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拐卖、轮奸妇女,并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贩卖毒品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因此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作家 屈远志的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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