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律说法:吴亦凡案细节:强奸3名醉酒女性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安律说法:吴亦凡案细节:强奸3名醉酒女性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刚刚吴亦凡案件宣判了,吴亦凡一审被判构成强奸、聚众淫乱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13年并附加驱逐出境。媒体还透漏,2020年11月至12月间,吴亦凡先后与3名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
1、吴亦凡最终还是进去了,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令人大快人心!
从法律上来讲,吴亦凡先后与3名醉酒女性发生性关系,不仅构成强奸罪,还属于强奸罪中的结果加重犯,单此一罪就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法院还发现其在2018年7月1日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在自己居所进行淫乱活动,触犯了聚众淫乱罪。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的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吴亦凡同时触犯两种罪名,法院最终数罪并罚13年并无不当。
值得一提的是,吴亦凡还是加拿大国籍。而根据《刑法》第35条的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故此,法院在对吴亦凡做出13年刑期的同时,还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2、很多网友询问,什么是驱逐出境?这样的判决又该如何执行,是先驱逐出境,还是先执行刑期?
其实驱逐出境顾名思义就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
而根据两高、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对该犯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交会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1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换句话说,有期徒刑是主刑,驱逐出境则是专门犯罪的外国人所适用的附加刑,二者并行不悖,吴亦凡这样的判决是先执行13年有期徒刑,再驱逐出境。
还值得一提的是,被驱逐出警并不是说永远不能回来了。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1条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准入境。
3、还有网友问,吴亦凡是外国人,现在被判刑了会不会被引渡呢?
笔者认为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一方面来说,吴亦凡是在我国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对其判刑、执行刑罚都没有什么问题。
另一方面来说,目前,我国已经与数十个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但是这里面却没有加拿大。
4、最后,吴亦凡作为公众人物,本应该秉持高于普通人的道德标准,结果却利用追随者的狂热与尊崇做出令人不齿的行径,害人害己,着实令人唏嘘。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无论你身份,地位,财富如何,都要牢记,“严于律己、法不可违”这八个大字!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吴亦凡被判13年##驱逐出境是如何执行的# 头条热榜
#头条群星10月榜# #律师来帮忙#
本文安律说法:吴亦凡案细节:强奸3名醉酒女性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