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今天小编苏苏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八议十恶,八议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八议”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

今天小编苏苏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八议十恶,八议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八议”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上引礼入律,形成许多新的法律原则或制度,使由汉朝开始的礼法结合得到进一步发展,“八议”制度既是其中之一。

2、 “八议”制度,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

3、“八议”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

4、“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始正式载于律文。

5、《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

6、“八议”制度的出现时封建立法结合的产物,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7、 “八议”制度的具体解释: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某些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业”,能整军旅、莅政事,为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功”指“有大功勋”者;“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劳”者;“宾”指“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唐律疏议·名例》)。

8、 “八议”制度的内容:这8种人犯了死罪,官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况和特殊身份报到朝廷,由负责官员集体审议,提出意见,报请皇帝裁决。

9、这8种人犯流以下的罪,都要减一等论罪。

10、唯一例外是,如果他们犯十恶罪,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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