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律普法:称原告说话像放屁(法官已被停职)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何律普法:称原告说话像放屁,法官已被停职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记都没记,你等于放屁……”,四川成都,新都区人民法院一法官在庭审中称原告律师说话太快等于“放屁”,引发网友热议。
根据庭审直播视频显示,原告赖先生律师说话时,负责该案件的承办人周姓法官说,“记都没记下来,你等于放屁,你看着我们屏幕说嘛,要慢一点。”其后不久,该律师说话时,法官又打断说,“慢点儿嘛!还没记下嘛!随时我都在打断你,好恼火嘛。”
目前,涉事法院回应称,已知晓周姓法官在庭审中的不当言论
(素材来源于海派新闻,笔者稍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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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就像有些网友所说的,生活就是生活,工作就是工作,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如意、不顺心的事情,不管怎样,不能把生活中的情绪带入到工作中去。
其实,对于庭审中包括法官、原被告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员需要遵守的秩序纪律,比如说文明用语、庭审规则等等,有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庭审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官在庭审中应当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陈述、发言和辩论的权利,不得随意打断诉讼参与人的发言,不得与诉讼参与人争辩或以生硬言辞进行指责。
第一,本事件中,周姓法官指责代理律师说话“放屁”,这种言论可不能说简单的工作方法粗暴的问题了,可能已经涉嫌违法。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第五、庭审用语规范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参考使用如下文明用语:(一)请你围绕诉讼请求陈述案件事实和相关理由,正面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二)这些事情刚才你陈述过了,法庭已经认真听取并记录在案,由于时间关系,请不要再作重复。(三)请根据你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在这里,这份指南给法官做出了明确的指引,开庭审理案件,应当善听慎言、语言规范、语气庄重,语速适当,中立、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使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或者表现出对双方当事人态度上的差异。
并且,制止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的不当言行,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注意语言文明,避免简单指责、粗暴训斥。
也就是说,在具体案件过程中,即使原被告当事人存在发言不当的,承办法官要及时制止,要杜绝态度生硬、粗暴训斥等等行为。
第二,实际上,本事件中,如果原告赖先生觉得周姓法官有偏见、可能对其存在不公正对待的问题,那该怎么办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具体到本案,如果原告赖先生认为审判长周姓法官的审判有偏见,影响公正性,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周某回避,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会根据庭审录像来判断是否的确需要周某回避。
当然,目前这件事情已经引起了涉事法院的高度重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原告赖先生表示,法院工作人员已经打电话致歉,他希望这件事不要继续扩大,“本来也没有太大冲突,只是说她工作作风过于简单粗暴,语言上没有掌握好尺度,现在已经谅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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